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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醫言有理

    $88.00 $70.40
    內容簡介: 以生活化的文筆解說大眾關心的醫學知識︰ 一針見血︰與血液循環系統有關的疾病。 病向淺中醫︰與預防病患惡化有關。 病理解密︰解說人體功能。 健康密笈︰與生活習慣有關的文章。 醫學界名人推薦 「本書精選了梁醫生的專欄文章結集而成,內容由常見的血液疾病、癌症、腎病及病毒感染,以至林林總總的健康生活小貼士,題材包羅萬有,幾近一部醫學百科。」 ——李維達醫生 養和醫院院長 陳家亮教授序 「這是一本桌上有用的參考書,文章包含中英對譯醫學名詞術語及病理解釋。有志加入醫護及相關行業的年青人們,我希望你將本書列入暑期必讀書之一。」 ——陳家亮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院長 「這位蒼生大醫是我敬仰的前輩,他的醫術和妙筆同樣令我折服,相信讀者閱畢本書,在增進醫療常識之餘,定能感受到作者那顆熾烈仁心。」 ——梁卓偉教授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院長 「此書內容極具參考及教育意義,關心自己健康的人,都應好好細閱,閱畢後定必能避免對某些疾病的誤解,同時又能夠增加各類醫學知識。」 ——高永文醫生, BBS,JP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「梁憲孫醫生學富五車,在血癌研究所作的貢獻人所共知……期望各位讀者閱讀梁教授的文章後,不單自己能實踐健康生活,亦能與他人分享這些源源不絕的生活智慧。」 ——陳漢儀醫生 作者簡介: 梁憲孫 現為香港大學血液及腫瘤科名譽教授的梁憲孫,行醫逾30年,由25年前發起成立首個華人骨髓庫,隨後10年更成立香港血癌基金,資助病人繳付藥費及檢查費,一直未言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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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英文寫真

    $88.00 $70.40
    內容簡介: 這本書不是坊間看到一般的英文學習工具書,這裏沒有填充練習、句式操練或者Beeno。課堂形式的學習大部分人都經歷過,這本書裏,馬米高希望透過他一些生命中的故事、有趣經歷、個人感受,介紹一些「貼地」生活化的英文。日常的英文就要從日常的事帶出,用不着的Letter to the Editor在課堂上還學不夠嗎? 希望這本書跟馬米高的videos一樣 ——讓大家輕鬆笑笑之餘,還可以「袋到」少少有用的英文,從此帶着英文這條鑰匙開更多的門,通往更多的選擇,跟「英文人生教練」一起享受有英文的人生。   內容節錄︰ 【Two-Faced People】娛樂照妖鏡 一講到拍戲的經歷,沒有人真心想知道,你演戲的最大得着是什麼?你喜歡演什麼角色?你從中學到什麼?這些高深的問題沒有人感興趣。大家都只關心娛樂圈的八卦:「哪個演員愛耍大牌?你有無試過被人欺負?」香港人就是最喜歡聽崩壞的東西。 「吓?!我同佢地平時都有兩句㗎!佢對我幾好㗎喎!」我姑姐說。以姑姐的江湖地位,大家當然敬姑姐三分,但我是哪根蔥啊?! 當我是「馬蹄露的侄子」時,每一個人都對我很有禮貌、很客氣,大家都會跟我打招呼閒聊,十分禮讓。有一次,我跟姑姐剛好都要開工,就相約一齊上班。在熙來攘往的服裝間,那些姐姐都跟我們有講有笑:「褲子鬆?來來來!皮帶立刻給你!」「你穿什麼size?我去找個條合適的給你!」當下,我可以說是擁有VVIP的待遇。 但當我以「馬米高」的身分回去錄影廠的時候,我以為自己去了另外一個平行時空,這裏跟我之前認識的變得很不同。「我是拍……」我話還沒有講完,服裝姐姐就打斷我說:「名!」我還傻呼呼:「我嘅角色無名㗎喎……」她已經氣炸:「你個名啊!」她只要我說出名字,其他的都是廢話。去換戲服的時候,我發現褲子的胯下穿了一個洞,我認得那天跟我聊過天的姐姐,心想有救了,就高興地去找她幫忙。她望了我一眼,很明顯不記得我,說:「我無褲畀你換!」沒有名氣,就要穿開襠褲。 我是電視台的一面「照妖鏡」,所有演員和工作人員最真實的一面在我面前無所遁形。 圈內人常言道:「想知道自己的地位,就到化妝間走一圈,人家對你的反應就是一個最清楚的答案!」我見識過在座無虛席的化妝間裏,當紅藝人走進來化妝是不用等的,自動有人會讓位:「你趕嘛!你先!」 我最怕跟突然間爆紅的藝人合作。根據我的經驗,每次整個劇組都要傻傻的等他至少一、兩個小時,他才會出現。遲到事小,最怕是他不在狀態,講同一句對白卻不停NG,不斷要求看playback,要借位 ,務求永遠以三七面上鏡,以致不夠時間拍攝,要大家隔天回公司再補拍 。最厲害的是,上一秒大家對他的強烈不滿,在他風騷地來到錄影廠後,另外一場戲又上演:「哎呀!嚟啦嚟啦!哈哈哈!」果然當紅就是大家「最喜愛的」。 英文小G識 「人前人後兩個樣」英文可以直接用「two-faced」去形容:It didn't take me too long to learn that a lot of people were two-faced. (我很快就發現很多人都是個雙面人。) 經常有人誤用「hypocrite」表達「two-faced」的意思。其實,「hypocrite」是用來形容一些在道德高地批評別人,但自己做的就是另外一套的人,所以跟「人前人後」有一點差別。有一些所謂教英文的人,可能見中文翻譯差不多,就覺得可以通用。馬教練跟你說,這兩個詞語的意思是不一樣的!   作者簡介 馬米高 (Michael MMG) ——「英文人生教練」、演員、司儀、講者、YouTuber,也擁有中學英文教師資格。 Michael兼修英文及教育系,曾任職「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」節目部主任,期間曾為重頭節目宣傳片演出和配音。2013年,以演員身分參演多部大台電視劇集,開始活躍於幕前,但因外表太似姑姐馬蹄露令其airtime平均不多於10秒。 2016年正式創立個人YouTube頻道,影片主打以輕鬆幽默(簡稱寸嘴)的方式探討英語知識,拍攝主題大多與社會熱門話題息息相關,具備個人特色。獨特的頻道定位成功吸納兩岸三地的粉絲群,至今頻道已突破15萬人次訂閱。Michael先以「英文人生教練」系列和旅遊相關影片引起關注,而近年創作的華語系列更迅速在台灣贏得不少人氣,《東森新聞》、《三立新聞》、《風傳媒》等媒體亦有轉載報道。其中「2020台灣大選」影片於各大平台累積點閱次數高達88萬。 除了經營個人頻道,Michael亦有與不同團體合作,進一步發展事業。Michael曾為《蘋果動新聞》、《Yahoo TV》、《Big Big Channel》等拍攝英語短片,亦不時擔任公開活動的主持。Michael也應邀為「香港職業英語計劃」主持學校巡迴講座,亦受邀到知名上市企業及本地大學舉辦講座,分享學習英語心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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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內容簡介: > > 未成年人犯罪也會被檢控或判刑嗎? > > 假稱自己是黑社會大哥去嚇同學也是違法行為? > > 用超低價購買名牌真貨,竟然有可能誤墮法網? > > 在街上拾到別人遺留下的物品,可以取走自用嗎? 孩子在生活中遇到不公,如何合理應用法律捍衛自身權益?怎樣對違法行為勇敢說不? 香港權威律師梅碧思和翁達揚專門為青少年編寫的法律科普啟蒙書,超實用的法律知識,打破枯燥,一讀就懂!教孩子如何學會避開法律陷阱,培養人權保障意識,做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! 本書共有11章節,內容包括香港法律制度的結構,基本法律知識,少年法庭的面紗,常見的刑事罪行,還有一些有關法庭的冷知識。書中透過可愛的小動物,例如:充滿智慧的貓大狀,天真的小倉鼠及牠的動物朋友,以深入淺出的方式,介紹常見的刑事法律問題。作者除了希望透過書中的內容,警惕年青人切勿誤墮法網,以免影響前途外;同時,亦希望灌輸年青人他們享有的法律權利,從而得到保障,例如:兒童證人的保護、什麼是欺凌行為和三合會的迷思等。此外,作者亦希望培養年青人對法律的興趣,將來可以投身法律界為社會作出貢獻。 最後,這本書亦對一些關於法庭或法律常識的謬誤作出糾正,讓大家能不用走進法庭便能認識我們的普通法。   文章節錄: 第二章 青少年須知的基本法律知識 小倉鼠:雖然阿南涉嫌犯了「販運危險藥物罪」,但他只有11歲,應該不會被檢控吧? 貓大狀:雖然香港的法定成年年齡為18歲,而阿南只是一個11歲的兒童,但是年滿10歲的兒童已經可被檢控及負上刑事責任(Presumption Of Doli Incapax)。只要控方在「毫無合理疑點」之下,證明阿南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嚴重錯誤,並非純粹因為頑皮才犯案,法庭便有機會判予阿南「販運危險藥物」罪成。這程序亦適用於所有10至13歲的被告。(關於「毫無合理疑點」,請參看第一章) 小倉鼠:怎……怎麼辦?阿南有可能因為涉嫌犯了「販運危險藥物」罪,而被警察叔叔扣留了。 貓大狀:因為阿南未滿16歲,如果他因被懷疑觸犯了法例,而被警察或者有關的執法部門扣留,他應立即要求通知他的父母或監護人到場處理問題。與此同時,根據警方的指引,警務人員亦須要主動聯絡阿南的父母、監護人或社工,在他們陪同下,警方才適宜與阿南錄取口供的。 除了阿南這類兒童外,若然涉案人士是少年人或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,警務人員都需要遵從以上錄取口供的安排。(關於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」,請參看第四章)另一方面,無論小倉鼠你的年紀多大,若然你覺得被人傷害或侵犯,都應該立即告訴你信任的成年人,例如你的父母、老師或社工,千萬不要獨自面對或承受傷害。 根據香港法例第226章《少年犯條例》,14歲以下一般定為 「兒童」, 而年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人定為「少年人」。 小倉鼠:嗯,我有爸媽和貓大狀關心,不會獨自面對傷害呢!只是,阿南…… 貓大狀:小倉鼠,你不用太擔心阿南!在決定檢控少年或兒童時,檢控人員還會特別考慮以下因素: 指稱罪行的嚴重程度; 少年過往的背景紀錄; 少年的年齡、能力及心智和身體的表面成熟程度; 少年從家庭和其他人可得的支援; 當時的學業或就業安排; 可供法庭選擇的判處刑罰; 檢控以外的其他可行方法(例如警誡)及這些方法的成效。 根據警察統計數字,於2017年和2018年,每年分別有928宗涉及10-15歲兒童及少年的案件。而涉及16-20歲青少年的案件,於2017年有1804宗,及至2018年有 1841宗(上升2.1百分點)。 根據香港法例第226章《少年犯條例》,法庭不可判處10至13 歲的兒童或少年入獄;至於14歲至未滿16歲的少年,除非沒其他適當的刑罰,例如感化令、更生中心、教導所等,否則,法庭亦不會判處監禁。 作者簡介: 梅碧思大律師 (Patsy Moy) 從事傳媒工作接近20年, 曾於《香港經濟日報》, 《英文虎報》及《南華早報》擔任港聞及法庭記者,離開傳媒行業前, 於《南華早報》擔任助理採訪主任 (Assistant News Editor), 作者後來重拾書本, 於香港中文大學完成法律博士(Juris Doctor) 學位 以及 法律專業證書 (PCLL)課程, 於2015年取得大律師資格, 現職執業大律師。 翁達揚大律師(Eric Yung) 先後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和曼徹斯特都會大學,並於香港中文大學獲取法學專業證書資歷。既然享受訟辯的過程,成為大律師看來是他大律師以外,曾任職多個執法部門,並擁有國際仲裁及英國認許法律行政人員資格。他處理過的刑事審訊超過三百宗,他雖然對公義抱持一份執著,但時常銘記獨立思考和公平公正的重要性。